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污水治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污水治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厂污泥外运租赁服务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污水治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净水厂污泥外运租赁服务;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5﹞第0331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5 服务内容:本项目拟对净水分厂板框机日产泥低于15吨及大于等于15吨时所产生的污泥,进行日清运车辆租赁,将污泥运送至指定处置场地,污泥含水率约60%,供应商需保证服务期限一年内,净水分厂内常备两台清运车辆,并保证能每日将污泥运送至指定处置场所。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7,2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2专用条款: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