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发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郑州城市发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郑州城市发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采购编号:TC259107W
2.2 项目名称:郑州城市发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咨询服务;
2.3 项目地点:郑州市;
2.4 比选范围:根据合同内容和项目需求完成相关工作,并完成对应的定期的月度和专项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包含商管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咨询、招商&运营管理优化、物业服务优化等;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及比选人的要求;
2.6 服务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盖章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应答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公司运营管理类或公司顾问服务类),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3.4.1 应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比选资格。(评审时以评审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 应答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应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应答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由应答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4.2 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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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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