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综治大厅消音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5-084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综治大厅消音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54690.44元
最高限价:354690.44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市公安局综治大厅消音改造项目,以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等内容为准。
5.2各阶段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为方案一,最高限价为242430.11元;第二阶段为方案二,最高限价为65766.38元;第三阶段为方案三,最高限价为46493.95元。
5.2 工期:第一阶段工期1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10日历天;第三阶段工期5日历天。
5.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第一阶段施工完毕后进行声学检测,经检测符合要求的则不再进行第二、第三阶段的施工,依次类推。
5.5 质量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2012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等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至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办理报名事宜并签订保密承诺。请报名前电话咨询相关事项,咨询电话:18538113320。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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