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8日
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BBFA20250521000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2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1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泉州电信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采购。
(1)★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相关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4)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人预估份额(含税)=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标份额比例*最高投标折扣限价【95%】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关于25-27年度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采购 | 业务宣传 | 详见附件 | 2100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根据订单日期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关于25-27年度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采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1关于25-27年度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采购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中标人 | 60% | 丰泽、鲤城 |
第二中标人 | 40% | 丰泽、鲤城 |
1.2.1关于25-27年度泉州分公司(本部)宣传零星制作采购中标人数量如下: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95%】(投标人在附件一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本项不适用)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包含公告当天),承接过广告宣传零星制作类业绩1份。
2.1.5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本项目,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16)被列入司法拍卖尚未被移出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17)被列入严重违法尚未被移出的,且严重违法行为符合上述18条情形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不适用)资格要求
2.3.1 (本项不适用)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本项不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