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发中心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电增容项目设计比选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TC259507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发中心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电增容项目设计【变更采购方式】(招标项目编号:TC259507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204平方米,电增容供电电压10KV。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发中心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电增容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发中心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电增容项目设计: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项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3)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人员要求:①设计项目负责人2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4.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5月31日-2025年5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业绩至少一项。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最多2人,牵头人不受限制,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6月05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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