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炉空气预热器更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121)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4#炉空气预热器更换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1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4#炉空气预热器更换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对4#炉空气预热器进行制造、拆除、安装、保温等工作。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付全部设备及材料。
2.4最高投标限价:71.85万元。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必须证企相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至少3项(须提供与3家不同的使用方签订的合同)空气预热器供货及安装服务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合同必须体现相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17时至2025年6月9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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