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2025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临夏县2025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已由临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夏县2025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临县发改【2025】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临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临夏县2025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临夏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临夏县北塬镇堡子村
4.资金来源: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
5.概算投资:4199.42万元,其中设施农业工程投资3862.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4.66万元,预备费102.43万元,
6.建设规模: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101座,其中50m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8座、60m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46座、80m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19座,90m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12座、100m长高效节能日光温室16座。场地平整工程1项,日光温室灌溉管网工程1项,排水渠系工程1项,室外供配电工程1项,田间道路1项。(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13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 1个施工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 申请人按甘建建[202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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