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 2025年全省个人业务渠道讲师成长力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2-10-04A-2025-D-E08025C0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2025年全省个人业务渠道讲师成长力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
1.3 项目预算:80万元(含税)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项目性质:服务。
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服务期间,我司将按期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服务评价,如果评价结果为满意,则服务合同可再续签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如为分公司的,还需要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凭证和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其他相关说明及证明文件、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6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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