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的委托,为油漆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油漆类采购
2.招标编号:LNZB-ZBT2025-0810
3.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4.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抚顺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内容及范围:油漆类采购,包括所需货物的的供货、装卸、运输及相关服务等,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兼投兼中,标段详情如下:
第1标段:油漆(醇酸类)
第2标段:油漆(有机硅、氯化橡胶类)
第3标段:油漆(环氧、丙烯酸类)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8.交货期:根据每批次实际需用量分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到货。
9.交货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所投产品如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产品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认证;
4、投标人近2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不少于2项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标的内容、签订日期、盖章等,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须提供无上述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6日08时30分---2025年6月23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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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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