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一阶段
(皮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116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7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家、省政策资金、市统筹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阶段(皮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移动排涝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一阶段(皮卡)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供货。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20台皮卡的供货、向招标人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现场设备安装及调试(如有)以及技术培训、后期质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为2929770.00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为146488.50元/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证明文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授权的唯一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招标项目,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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