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临兴合作项目库房吊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0H0C1
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兴县境内的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
招标人: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是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和兴县,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为准;本次招标项目适用于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临兴区块。本区块属于黄土塬地貌,地形以黄土丘陵为主,地势起伏较大。由于长期受流水切割,地形破碎,河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区块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9.1℃,极端最低温度-29℃,极端最高温度36.5℃。年平均降水量为467.6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6~9 月份占年降水量的65%~75%,非汛期降水量小而不稳。本区年平均风速3.1m/s,年最大风速19m/s,全年主导风向S,年平均日照时数2734.5小时左右,最大冻土深度约120cm,霜冻期为九月中旬至次年四月下旬,无霜期170天左右。
2.招标内容与范围:
(1)临兴合作项目库房吊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库房所有物资、设备的装、卸,倒运工作(包含:吊车或叉车),负责甲方特殊指定位置的吊装业务,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库房货位的整理和场地清洁工作。
(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服务订单中列明的日期开始提供吊装相关服务。中标人数量:1个;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设备要求:投标人具有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1辆自有25吨及以上汽车吊的能力,能够满足指定作业现场跨场地作业的能力。提供吊装作业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证件及保险)。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至少包括吊装作业设备能力(25吨及以上)、吊装作业设备的所有人,如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吊装作业设备的能力及吊装作业设备的所有人,均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5)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吊装服务相关业绩,且每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20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每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算为1个有效业绩。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8)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严重违约),无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未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未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名单的。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8日14时00分到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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