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Y+”文化艺术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8-330212-04-01-1050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今天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6982.9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13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50平方米,对其中某一单体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实施)。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南部新城,东至前河南路,南至日丽中路,西侧与紫林坊艺术馆相邻,北侧与荣安府相邻。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Y+”文化艺术综合体建设项目空调工程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分项计量、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2224893.00元。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且不影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工程质量评优创杯工作。
2.5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VRF空调机组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VRF空调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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