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县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甘肃坤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县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县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GSKSZB-GC-11
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交流容量100MW,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2811.6亩。光伏场站有道路贯穿,进场道路可在现有道路基础上修建;场站外部交通条件较便利,清河路从场区北侧约3.1km 处经过,西侧12.3km 处为S17金永高速,东侧 18.3km处为G3017武金高速。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08月26日 (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26日
总工期:365日历天
5、资金规模: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投标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实施,包括: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通过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后续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运行、造价等全面负责。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环保施工、安全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等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国内单体10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如: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证明文件)。
2.3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2025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2.4 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需将登记资料扫描成PDF格式(PDF格式文件需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824792598@qq.com进行线上登记,资料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登记资料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被授权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资质证书。(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1)-(6)项资料为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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