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540FJ02004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湖北秭归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上水库位于茅坪溪长坪,下水库位于兰陵溪天然沟谷。电站距离秭归县、三峡大坝、宜昌市和武汉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 6km、10km、35km和320km。电站总装机容量1600MW(2×800MW),建成后主要供电湖北电网。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抽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和交通道路等组成。
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工程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电磁环境等均能基本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工程区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工程区环境敏感目标众多,主要包括:工程上水库涉及长坪堰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及抽水系统地下洞室、施工支洞等以隧洞形式穿越绍家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磨刀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磨刀溪水库大坝西南侧上游分布有1处具有生活用水功能的地下水泉点;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下水库及部分施工临时设施涉及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工程占地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工程占地区分布有中华猕猴桃、金荞麦和野大豆3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无古树名木分布;工程区内未发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种;工程区长江秭归段分布有胭脂鱼、岩原鲤等国家二级保护鱼类以及鳤、长吻鮠等湖北省重点保护鱼类,下水库所在的兰陵溪调查到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短体副鳅;工程区主要的噪声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罗家村(1户)、长岭村(153户)、中坝子村(217户)、松树坳村(84户)和兰陵溪村(40户)的居民点。
项目区属西南紫色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 t/(km2•m);工程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45t/(km2•m);项目区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为电站建设、运行对水环境、水生态、陆生态、水土流失等环境的影响进行监督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本项目环境保护重点为电站建设运行对上下游水文情势、水环境、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的影响,特别是对重点保护动植物、重点保护鱼类的影响,施工期废污水、粉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水土保持重点为枢纽工程区、交通设施区、弃渣(存料)场区、表土堆存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水库淹没及库岸区的水土流失自然影响因素、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
2.2 招标范围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代表业主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监理服务内容:对工程设计文件报告、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施工方案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召开环境监理会议,向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交底,阐明项目环境保护总体和各阶段目标;监督、督促抽蓄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措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环保日常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环保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编制环境监理日志、月报、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等相关报告,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监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
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内容: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施工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会议,向施工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交底,阐明项目水土保持总体和各阶段目标;监督、督促抽蓄项目各项水保设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各类水土流失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水保日常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水保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日志、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等相关报告,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监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程阶段及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3)其他工作内容:配合招标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方案)的建设、执行与完善,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工作;协助招标人开展对施工单位的环水保考核;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信息统计并在招标人指定系统中填报,总结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情况;协助招标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关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审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项目合同验收材料;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过程中文件、报告及影像等相关资料归档;协助招标人规划实施生态精品工程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公司内外部相关奖项申报;完成招标人布置的其他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2.3 计划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直至本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束(以完成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为止)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完成。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服务期限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出调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北秭归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及母公司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
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项目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项目业绩(可由不同项目组合)。
3.2.3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环境保护或者水土保持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保护或水土保持工程副总监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含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应业绩互补。
(2) 若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且同时满足(1)中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要求,可不设置副总监理工程师。
3.2.4 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无两年连续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亦可)。
3.2.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 1 日 9 时00分至2025年8月 8 日 17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投标邀请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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