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点互动营销体验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31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点互动营销体验屏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31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网点互动营销体验屏项目供应商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仅接受LED、LCD制造商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3.6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11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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