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所属某二级公司起诉内蒙古某新材料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集团所属某二级公司起诉内蒙古某新材料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50188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5年08月05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深圳能源集团所属某二级公司起诉内蒙古某新材料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2、项目概况:
2019年5月,深能集团所属某二级公司(乙方)通过市场化竞标获得了内蒙古某新材料公司(甲方,项目业主方)的某能源高浓盐水零排放EPCM项目,双方2019年8月15日签订了《EPCM合同协议书》,约定由深能所属某二级公司作为承办商,承包该项目合同装置中的专利专有设备供货、设计、施工管理,协助甲方完成非专利设备和材料采购、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培训和服务等直至合同装置验收合格交接,并向业主提交竣工资料,承包商按约定为合同装置的竣工验收、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等提供服务。
《EPCM合同协议书》的总价为6366.56万元,具体包括《专利专有设备采购合同》5416.56万元,《EPCM设计合同》450万元,《EPCM安装施工管理合同》500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1月投入生产运营。截至目前,项目业主方累计付款2790万元,尚余3526.56万元应付款未支付(《EPCM安装施工管理合同》的50万元竣工验收款,该竣工验收款暂不具备支付条件,故本次诉讼拟不向业主方主张)
现双方因性能验收等问题,就设备到货款、性能验收款、质保金等支付产生争议。深能二级子公司拟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业主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
该项目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公开招标,中标人中标后,与深能二级子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3、招标范围(内容):
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委派有相关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团队代表深能二级子公司处理与本诉讼案件相关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方案制定、参加庭审(一审、二审、再审或重审)、案件调解及和解、执行等工作,代理甲方处理对方提出的反诉(若有)(详见第八章《工作任务书》)。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 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应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2 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需具备建设工程领域合同仲裁、诉讼的处理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之一:(1)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须能清晰体现资格条件相关要求;(2)相关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文书等,关键页须能清晰体现资格条件相关要求);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8.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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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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