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小交通量干线公路技术标准指导意见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小交通量干线公路技术标准指导意见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杰磋商(服务)2025-008
项目名称:青海省小交通量干线公路技术标准指导意见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0
采购需求:完成青海省小交通量干线公路技术标准指导意见编制工作及宣贯培训工作。
标项名称:青海省小交通量干线公路技术标准指导意见编制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指导意见编制工作止。具体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规定的时限为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22〕68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