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珠鹰大厦十一楼屋顶翻新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珠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珠鹰大厦十一楼屋顶翻新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692-2520Z40451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广州珠鹰大厦十一楼屋顶翻新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主要是对珠鹰大厦11楼彩钢瓦屋面进行翻新改造。屋面的改造平面面积各约396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①拆除原屋面钢板、屋架与部分墙体;② 清理现场;③ 重新建设钢结构屋架(钢梁、钢柱、钢檩条)连接原框架主体;④ 安装轻型屋面板材;⑤ 复原室内天花吊顶及照明设备,增加消防喷淋基础设施。
3、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4、承包方式:采用合同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包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管理费,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材料检测费、包竣工验收等。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7-1号珠鹰大厦。
7、工期:40日历日
8.最高限价:人民币41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844.1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提供承诺或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购即投标登记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平台/、网(https://www.gdebidding.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homepage)同时提供。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1日17:0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