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能源广东上川岛(大代小)238MW陆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吊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8060006)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台山川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上川岛风电场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川岛境内。场址区位于上川岛岛内,风机机组布置在岛内山脉的山脊区域,分布高程在107.0m~329.0m之间。风电场地处东经112°73′~112°82′、北纬29°25′~29°28′之间,场区南北跨度约10km,东西跨度2.5km~7.0km,面积约31.3km2。场址区内植被茂密,距离江门市90km,岛内有水泥路连通,通过轮渡与大陆交通连接,交通不便。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保护性拆除 100 台原风力发电机组。 新建与投标机型匹配数量的投标机型风机机组, 工程核准容量为 238MW。
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机组设备供货,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机型要求:32台,单机容量7500kW及以上。
2、与投标机型数量匹配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体为塔筒平台、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块、塔筒内消防灭火器具等);塔筒照明系统(含灯具、线缆等)、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不含抓绳器);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
3、吊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变频器、地面控制柜、箱变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塔筒(钢塔)、机舱(含传动链)、发电机、叶片、轮毂吊装;
(2)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助爬器、防跌落装置、塔筒接地连接(包含锚栓上锚板接地连接)、塔筒安装平台、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3)机舱、塔筒内(钢塔)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电气一二次设备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4)吊装前的风机设备、叶片、钢塔等设备的补漆、清洁工作。
(5)风机、塔筒(钢塔)、塔筒钢平台(含临时)、变频器、地面控制柜设备的现场卸车(钢塔卸车所需吊带由投标方自备)、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使用与维护。
(6)设备到货卸车必须及时,对于不能一次到位的设备,投标人有责任在临时场地卸货或与运输单位密切配合,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案完成卸车任务。
(7)设备运输支架、钢塔“米字”支撑、包含包装物,由投标人及时统一收集并保管,处置。
(8)投标人为保证风机设备、塔筒设备摆放与吊装,应对现场的道路、平台状态及时踏勘、检查并提出合理意见。
(9)投标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所进行的必要的道路、吊装现场修整、维护及场地平整,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等以保证通往风机和存储区道路畅通。
(10)负责本项目所有塔筒设备、风机设备(机舱、桨叶、轮毂、控制柜、附件)进场及场内运输需要的二次倒运(设备装卸)。
(11)防水及防腐处理、各节塔筒、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非设备厂家供应的密封、润滑材料,由投标人自购密封、润滑材料,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2)其他: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4、上川岛风电场保护性拆除 100 台 V52-850 机型风机, 33 套二段式塔筒和 67 套三段式塔筒, 箱变(型号 ZGSB9-900/35), 共 100 台。保护性拆除平台设计大小 40m× 50m。
5、风电旧机组叶片、风机、塔筒、箱变等及其附属部件的处置兜底。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各部分技术规范书,并以技术规范书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及工期要求:
风电机组设备:预计在2026年4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塔筒:预计在2026年3月完成交货。
吊装:本项目要求风电机组安装前的准备(资料、 设备、 驻地建设、 及人员) , 初步拟定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准备工作, 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完成首套风机供货, 2026年 2 月 15 日开始风机吊装, 并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全部风机安装, 总日历天 228 天。具体入场日期和全部吊装完工日期以招标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总日历天不能改变。
拆除:本项目初步拟定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完成全部准备工作, 于 11 月 17 日开始准备风机设备保护性拆除, 2026 年 3 月 1 日完成全部 100 台风机拆除, 总日历天 107 天。 具体入场日期和全部拆除完工日期以招标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工期及进度要求以招标文件各部分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或具备风机机组销售的分、子公司,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二)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于招标范围内的拆除及吊装, 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对于招标范围内的拆除及吊装,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以风机供货商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方必须提供交易所摘牌承诺书;并且招标人要求将该项目拆除的旧机组、塔筒、箱变及其附属部件的处置在交易所摘牌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
(4)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8时0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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