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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化工园区中区3号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8-15 14:49:2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西固化工园区中区3号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固化工园区中区3号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25)102号文件《关于西固化工园区中区3号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建设单位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办事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西固化工园区中区3号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GSHY-(2025)-041

3.项目投资概算:工程费用391.3918万元

4.资金来源:项目征拆资金。

5.建设地点:西固区生产街以东、T020#规划路以西、广河路以南、S047#规划路以北

6.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拆除地上各类建(构)筑物总面积共约3.8万平方米。

7.工期:180日历天

8.招标范围:该项目内的全部拆除工作,拆除至(室内地坪正负零)并运走所有拆除物,验收时地面平整。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能为同一个人;

3.投标人按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网站截图为准),省外施工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执行);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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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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