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以下简称“询比代理机构”) 受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比人”)委托,对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询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47-2560SCCZNB22
2.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3.项目描述:参选人负责以下所有货物的采购、生产、包装、运输到现场、检测、验车上北京牌、税费缴纳、购买保险、车辆装饰、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后移交询比人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采购清单:
序号 | 车辆名称 | 数量(辆) | 参数要求 |
1 | 直臂式高空作业车 | 1 |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
5.交货地点:北京市首都机场,询比人指定地点。
6.最高参选限价(含税):人民币65万元。
二、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参加询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询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附件4-4);
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参选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附件4-5)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5)与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参选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询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5.参选人必须是产品原厂商或产品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如果参选人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6.参选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辆参选品牌的高空作业车(与所投设备臂架形式相同且作业高度大于等于18米)销售业绩;
7.参选人须提供参选车辆获得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该车型公告有效(需附上公告目录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8.车辆应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并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内(提供北京市目录公告附件截图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9.参选人所投车辆应符合上北京市社会牌照的条件要求。
9.参选人必须通过获取询比文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符合询比文件关于合格参选人的其他规定。
以上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5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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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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