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2025年刑事技术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昌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金昌市公安局2025年刑事技术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CNPC-B-FS2025066
2.项目名称:金昌市公安局2025年刑事技术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9.3485万元(捌拾玖万叁仟肆佰捌拾伍元整)
4.采购内容:对金昌市公安局2025年刑事技术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部分产品已由专家通过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并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6.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提供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采购人将对拟成交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成交人,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 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00:00:00至2025年08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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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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