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
甲类直营终端2025年-2028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甲类直营终端2025年-2028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甲类直营终端2025年-2028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FDL-2025-005。
3.服务内容:拟采购1家业务外包供应商,为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甲类直营终端日常经营提供产品销售、品牌培育、形象展示、信息采集、消费体验、安全管理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
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为3家以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家,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1 家;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4.服务标准:夏季时间:8:00-20:30;冬季时间:8:00-20: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由招标人决定工作时间,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统筹协调安排,要求业务外包人员每天两班,每班不少于2人,及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5.服务期:36个月。
6.服务地点:甘肃省烟草公司酒泉市公司金叶苑直营店。(详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北街街道盘旋西路13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资质;投标文件中应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8月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或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经“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 网 站(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未发现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相互持股、互任高管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8月26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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