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幼儿校服及幼儿床上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幼儿校服及幼儿床上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幼儿校服及幼儿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692-2510Z5063981
1.3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幼儿校服及幼儿床上用品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通过方可续签 | 100.00% |
(1)本项目报价对所有货物基准价格采用统一折扣率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100%且不能为零或者为负数(即0.00%<投标折扣率率≤100.00%),否则认定为无效报价。
(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年度供货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校服供货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续签次年合同,否则取消续签资格。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2.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1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8月27日17时00分期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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