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土建及防腐保温类小型维修、零星工程,招标人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CTJCQL2025080084,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冯家山水库泵房及厂外供水管线、宝鸡高新八路单身公寓、厂外渣场等地的土建专业和防腐保温的小型技改、修缮及零星工程等的施工。
招标范围: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所属建(构)筑物等土建专业类小型技改、小型维修、零星工程以及钢结构、设备、管道等防腐保温专业类小型维修、零星改造施工。除常规土建施工材料还涉及钢材、树脂、橡胶、玻璃钢、玻璃鳞片、浇注料、耐酸砖、铸石板(压延微晶板)等施工材料。具体承包范围以发包人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及所附图纸、方案为准,或等同任务单的发包人各类检查通报、纪要等。
项目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冯家山水库泵房及厂外供水管线、宝鸡高新八路单身公寓、厂外渣场及与招标人安全生产等相关的其它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两年框架合同,每项工作以招标人下发任务单或各类检查通报的要求工期为准。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盖单位章);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交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盖单位章)。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章)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其所在公司一年及以上,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及相关资质复印件盖单位章)。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化工企业、炼油企业、电厂等相同或相似土建或防水防腐保温维修(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且合同履行期限不少于1年(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章)。
4.1首次使用()参加的投标人,需先登录平台免费注册,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并及时联系招标人审核注册信息(联系电话:0917-7752118 ),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4.2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5 年08月21日至 2025年08月26日17时。
招标文件仅限于网上下载,请投标人在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册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人”账号,选择本项目,点击“投标报名”,如是招标人准入供应商的,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如不是招标人准入供应商的,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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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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