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液碱年度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251041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江化工液碱年度框架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化工液碱年度框架采购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液碱采购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两年预计使用量为192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计发生金额200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本项目价格执行结算期内(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隆众资讯东北区域同型号液碱披露价格平均价+a。其中,供应商报价a(a为贴水且≤0,如a=-10,即报价为隆众资讯东北区域同型号液碱披露价格平均价-10,-号后面数值越大,报价越低)。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龙江化工液碱年度框架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按需交货,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2.3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采购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发生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液碱(要求纯度≥32%wt)供货业绩一份,框架合同业绩可累计并提供相应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17时至2025年8月2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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