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BM20210107
项目名称:冕宁县棉沙镇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897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89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三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30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代表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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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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