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青招字非2025-08205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青海省烟草公司西宁市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范围:市局机关、大通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湟中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湟源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食堂后厨承包服务(食材加工)。
1.5项目地点:西宁市南川西路10号,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13号,大通县桥头镇矿山东路111号,湟源县建设西路25-7号;
1.6服务期:3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配备的机关食堂厨师人员须具备厨师等级三级及以上的证书,配备的区、县局厨师人员须具备熟练制作饭菜,并能高效完成满足人员就餐需求的操作技能;
(2)本次采购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及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2)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3)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若供应商不存在上述(2)、(3)条所列内容,须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内容需体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或实际控制人。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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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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