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波市天然舞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天然舞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3处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天然舞台(包括天然舞台大剧院和演艺集团本部行政区1-10楼,以下简称“天然舞台”)位于宁波市甬港南路245号,地上面积13950.00平方米,地下面积(停车场)7744.00平方米;白云剧院(包括话剧团行政宿舍楼和白云剧院,以下简称“白云剧院”)位于宁波市蓝天路121号,面积3270平方米;宁波市歌舞剧院位于宁波市朝晖路295号,面积7550平方米。
服务地点:天然舞台位于宁波市甬港南路245号、白云剧场位于宁波市蓝天路121号、宁波市歌舞剧院位于宁波市朝晖路295号。
招标范围:天然舞台、白云剧场、宁波市歌舞剧院的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第一年280万元,第二年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即288.4万元),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3%(即297.052万元)。
标段划分:1个。
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 9:00 至 2025年9月3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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