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精馏塔,用于天然气处理系统。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湛江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8095/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精馏塔2800mm×81mm×8000mm09MnNiDR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40日内
交货数量
1项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认证证书正在换证阶段或已取证暂未录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且证明已经认证通过的说明。】 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特种设备证书: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级或A2级压力容器制造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塔器设备(设计温度在-20℃以下,塔径在2m以上,设计压力在2MPa以上)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授标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1)招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以便对发票进行查验;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发票,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如提供为新开发票,招标人将在六个月后进行发票再次核验,如冲红,也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2)如发生中标候选人变更,招标人有权要求变更后的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其要求按照上述(1)执行。 3.4投标人属性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2、制造商证明材料: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提供厂房证明及厂房照片,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视为自有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以上两项资料(1)和(2)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精馏塔,用于天然气处理系统。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湛江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精馏塔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8095/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精馏塔2800mm×81mm×8000mm09MnNiDR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40日内
交货数量
1项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认证证书正在换证阶段或已取证暂未录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且证明已经认证通过的说明。】 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特种设备证书: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级或A2级压力容器制造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塔器设备(设计温度在-20℃以下,塔径在2m以上,设计压力在2MPa以上)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授标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1)招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以便对发票进行查验;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发票,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如提供为新开发票,招标人将在六个月后进行发票再次核验,如冲红,也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2)如发生中标候选人变更,招标人有权要求变更后的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其要求按照上述(1)执行。 3.4投标人属性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2、制造商证明材料: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提供厂房证明及厂房照片,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视为自有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以上两项资料(1)和(2)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