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资格命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173)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资格命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17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总工会资产监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资格命名项目。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疗休养基地具备疗养、休闲等服务功能,具有职工疗休养接待能力,能够为职工疗休养提供优质优惠服务。省总工会2025年本次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地区命名1家职工疗休养基地;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入围单位可承接到的项目金额和数量。对中标后未承接到项目的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
2.3服务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由黑龙江省总工会发文认定命名为“黑龙江省职工疗休养基地”,并授予牌匾。定期对基地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随时予以清退(摘牌)。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最高投标限价:疗休养人员接待标准不得高于 1000元/人/天(含餐费、住宿、休养活动及活动期间的交通费等),黑龙江省职工、劳模按此标准执行。
2.6招标内容与范围: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抚远地区命名1家职工疗休养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疗休养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包括疗养院、酒店宾馆、培训中心、民宿等。取得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相关正规法律手续,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按照行业标准和要求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且客房价格在当地政府公务出差范围之内,无托管、承包、出租以及改变服务方向等情况(提供相关证书、承诺等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网站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日17时至2025年9月8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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