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基础油精制装置低温吸附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4064)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基础油精制装置低温吸附剂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基础油精制装置低温吸附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基础油精制装置低温吸附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助剂质量和性能负完全责任,在供货期内随时接受招标人进行抽样检测;(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份在国内生产润滑油基础油或光亮油的装置低温吸附剂成功使用的业绩。有效业绩证明需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使用装置名称)、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的经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效果及结论、用户名称、用户签字盖章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提供盖章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2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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