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2025至2028年计算机类电子产品配件及耗材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2025至2028年计算机类电子产品配件及耗材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2025至2028年计算机类电子产品配件及耗材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07-08-04A-2025-D-F-E233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按需采购日常用计算机类电子产品配件及耗材,招标入围2家中标人,总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主选,总分排名第二中标人的为备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注:中标和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项目订单的获得,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和分配份额)。
交货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供货。
服务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且截止日期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珠海本部、广州研发部、上海研发部、北京研发部、杭州研发部、成都研发部、西安研发部。
预估金额:5093500.00元人民币/三年。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100%,报价超过100%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7.投标人不得在中标期间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中。(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3.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4.投标人须承诺免费质量保证期不短于12个自然月,从货物交付招标人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具备为招标人办公地点(珠海、广州、上海、北京、杭州、成都、西安)提供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的能力。(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投标人须承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在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被起诉。
(4)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货物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文件中的预估采购系数或权重仅供评审投标价格使用,不是对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招标人有权随时调整采购数量,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数量的供货或服务要求。
(6)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人有权在其他项目中采购本项目投标报价所列组件、单价或折扣率,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供货或提供服务。
17.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作出承诺。(投标时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税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2.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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