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天河区沙河蟠龙岗地段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天河区沙河蟠龙岗地段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2520Z215598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1.1项目名称: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天河区沙河蟠龙岗地段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人: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天河区沙河蟠龙岗地段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诉讼事宜,就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
1.4最高投标限价:风险代理最高额比例。该最高额比例执行司发通〔2021〕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详见下表。投标人应整体填报一个统一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禁止分别填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标的额(万元) | 最高额比例(%) |
1 | 不足100万元的部分 | 18 |
2 | 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 | 15 |
3 | 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 | 12 |
4 | 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 | 9 |
5 |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 6 |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无效。以总所参与投标的,总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以分所参与投标的,分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
2、投标人2022年9月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项目信息在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平台/、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同时提供。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23日17时00分期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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