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25135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1.2招标内容:黑河市公司预计采购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车辆包含全市行政车、专卖车、配送车,财产包含全市流动资产(存货)及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财产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625164.2元人民币(两年);312582.1元人民币/年
中标供应商:1家。
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计划合同履约期: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服务时间为准)。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财产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和履约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2.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负责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4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直接参与投标,则不能再授权其分(支)公司参与投标。
2.5投标人承诺具备对出险现场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
2.6投标人不得在中标之后转包给其他公司的投标承诺(须加盖公章);
2.7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8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潜在投标单位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及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内。如果乙方违反《黑河市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措施管理办法(暂行)》(黑烟黑专〔2022〕38号)的规定,将被列入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中,并在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黑河市烟草行业新采购项目。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 09 月 17 日09时至2025年 09 月 26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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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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