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15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原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变更后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份业绩,业绩需满足如下条件:(1) 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合同;或(2) 已结题的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3) 合同或科研项目的内容为以下之一或之二:a)太阳能集热器相关科研业绩;b)光热利用相关科研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太阳能集热器研究或光热利用的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④验收文件。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③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工程项目名称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项目概况
开展LNG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试验研究及方案设计,储罐外罐隔热材料性能试验研究,以及太阳能集热和隔热系统的协同效应研究,形成集热储能和隔热技术的研究方案,搭建基础实验平台对集热系统与隔热材料方案进行试验验证,并提出LNG储罐外罐太阳能综合利用的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TYF-QDJG-001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GB/T 4271-2021《太阳能集热器性能试验方法》;NB/T 32022-2024《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8713-2002《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 50604-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GB/T 25261-2010《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JGT 235-2014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储罐外罐太阳能集热装置试验,储罐外罐隔热材料性能试验,太阳能集热与隔热体系协同试验,集热与隔热体系工程建造方案。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份业绩,业绩需满足如下条件:(1) 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合同;或(2) 已结题的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3) 合同或科研项目的内容为以下之一或之二:a)太阳能集热器相关科研业绩;b)光热利用相关科研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太阳能集热器研究或光热利用的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④验收文件。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③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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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15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原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变更后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份业绩,业绩需满足如下条件:(1) 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合同;或(2) 已结题的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3) 合同或科研项目的内容为以下之一或之二:a)太阳能集热器相关科研业绩;b)光热利用相关科研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太阳能集热器研究或光热利用的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④验收文件。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③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工程项目名称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项目概况
开展LNG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试验研究及方案设计,储罐外罐隔热材料性能试验研究,以及太阳能集热和隔热系统的协同效应研究,形成集热储能和隔热技术的研究方案,搭建基础实验平台对集热系统与隔热材料方案进行试验验证,并提出LNG储罐外罐太阳能综合利用的工程实施方案。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储罐太阳能集热装置与隔热材料性能试验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TYF-QDJG-001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GB/T 4271-2021《太阳能集热器性能试验方法》;NB/T 32022-2024《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8713-2002《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 50604-2010《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GB/T 25261-2010《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JGT 235-2014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储罐外罐太阳能集热装置试验,储罐外罐隔热材料性能试验,太阳能集热与隔热体系协同试验,集热与隔热体系工程建造方案。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份业绩,业绩需满足如下条件:(1) 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合同;或(2) 已结题的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3) 合同或科研项目的内容为以下之一或之二:a)太阳能集热器相关科研业绩;b)光热利用相关科研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业绩:①合同名称;②太阳能集热器研究或光热利用的工作范围;③合同签署页;④验收文件。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业绩:①资助项目批准通知;②任务书主要信息页;③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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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