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燃气抄表、欠费催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13-256032155119)招标人为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燃气抄表、欠费催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下辖区域内燃气用户的正常使用,现开展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燃气抄表、欠费催讨服务采购。
2.2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燃气抄表、欠费催讨服务招标范围涉及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下辖彭浦办事处管理的宝山行政区用户,涉及用户约18.6万户,其中NB无线用户约1.8万户、集中抄表区域采集器接收用户约为2.1万,剩余非集抄燃气用户约为14.7万户。
集抄用户:燃气表智能功能为NB无线、指定安装集中器区域内无线自组网的燃气用户。
非集抄用户:除集抄用户外的燃气用户。
2.3 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合同的服务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
根据招标人下达的服务通知单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设有常驻机构;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在最近3年内有违法违规、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重大经济刑事案件、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件的,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 24 日到2025年9月 29 日每天9:00:00-16:3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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