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5年度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泥炭沼泽专项调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2831FW04580216)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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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黑龙江省2025年度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泥炭沼泽专项调查(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2831FW04580216
1. 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2025年度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泥炭沼泽专项调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2025年度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泥炭沼泽专项调查(二次)
2.2服务地点: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招标范围:采用样线调查、样地调查及与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调查整个保护区的泥炭沼泽资源。地面抽样调查规模为 4000 公顷,遥感调查规模为整个保护区的面积 43824 公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完成成果汇总,编制并出具成果报告(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1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潜在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08:30-17:00(北京时间)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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