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2026年新春广告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04-04F-2025-D-F-E25693)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6年新春广告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1-04-04F-2025-D-F-E25693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6年新春广告片制作服务,包括拍摄制作一套新春广告片,同时提供平面设计、宣传推文等多种配套新春宣传制作服务,成品提交时间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新春广告片提供网络渠道播放与电视渠道播放两个类型版本,提供60秒、30秒和15秒三个时长版本。配套新春宣传制作包括平面海报5张、视频广告套版1个、红包封面1个、表情包1组等平面设计和宣传推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有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为世界500强企业(以当年《财富》榜单为准)或中央企业的总部或其下属单位(下属单位范畴包括省级分公司、控股单位和事业部)成功拍摄制作广告片的案例。
(七)供应商须承诺所有拍摄、录制及创意设计产生的成果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100万元。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五、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