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广核新能源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温排区海上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509280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广核新能源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温排区海上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总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509280006 ),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贵港港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防城港红沙核电温排区海上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核电站温排水区范围内,规划总装机容量450MW,涉海面积4.1466km2。光伏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4′28.87″,北纬21°35′47.6″,水深约3~7m,地势总体起伏不大,西高东低。规划新建1座220kV光伏升压汇集站,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至白鹭500kV变电站220kV侧(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意见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②部分前期专题工作(包括:海域使用论证(含海缆使用海域)专题、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含海缆使用海域)专题、通航安全评估(含海缆使用海域)专题);③中试平台实施方案编制及咨询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至8周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前期专题等内容;2026年12月31日完成中试平台实施方案咨询报告。具体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按照联合体的分工分别具备相应的资质。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地质初步勘察、地形测量工作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工作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中试平台实施方案及咨询工作需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经财务报表(2022年至2024年)。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承担的相关业绩:
(1)国内1个及以上单体容量200MW及以上的水面光伏(包含海上光伏)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2)国内1个及以上单体容量2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设计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上述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或共同满足均可。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类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之一即可。
1)近5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国内至少1个单体容量200MW及以上容量海上风电可研或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对应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可以是盖章的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及投标人出具其在职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近5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国内至少1个单体容量200MW及以上容量水面光伏可研或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对应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可以是盖章的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及投标人出具其在职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上述人员要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或共同满足均可。
(2)技术负责人:/
(3)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应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以联合体会员为投标人进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投标事宜。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同样需满足下述第(2)、(3)条的要求。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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