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部的委托,为供电部0.5MW分布式光伏及新建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供电部0.5MW分布式光伏及新建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
2、招标编号:LNZB-ZBT2025-1332
3、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部
4、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42号
5、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现有车棚及屋顶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面积约2100平方米,新设车位111个(其中充电车位29个),车位上方建设光伏车棚,采用单晶双玻组件N型550Wp组件,共设计安装组件825块,设计容量为453.75kWp,安装50kW逆变器9台,设计需紧密结合当前新能源充电市场技术发展趋势,优先选用具备高功率密度、宽电压平台、智能协同控制等特性的新型直流快充设备,确保设备性能与市场主流技术同步升级;设备配置需全面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具体参数不低于上述要求。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0.4kV并网。新设一体式充电箱变2座,每座630kVA。新设充电桩29个。试验楼一层改造为休息大厅。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范围:光伏板组件安装、逆变器采购安装、配电柜采购安装、电缆铺设、车棚采购施工、充电桩采购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协助办理并网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办理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投标人对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并网光伏电站满足并网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8、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500k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8、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所投设备如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等产品的,应具有相应的规定证书。
10、本项目招标范围如涉及到上述第6项以外的且属于国家、行业强制要求的资质,投标人不具备的,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以将部分内容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人检查确认。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08时30分---2025年10月13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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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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