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937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四二医院(东轻院区)换热站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四二医院(东轻院区)换热站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招标内容:换热站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换热器、水泵、控制柜、水箱、阀门、热表等及工艺管道、管件等)及外网工程监理。
2.5服务期限:签订监理合同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文件标准的100%计取
2.9付款期限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10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4)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5)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6)投标期间,投标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欺诈行为、没有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而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形、或投标期间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没有被公示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情形。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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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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