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YNYD20250501443,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维修项目;
1.2项目编号:YNYD20250501443;
1.3项目采购内容:采购玉溪分公司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的维修专业团队,为营业厅提供针对电子宣传设备的维修服务。
1.4询比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询比包;
1.5中选人数量:1名;
1.6是否框架采购:是(注:后期将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支付款项);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8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24,838.49元,预估税率:13%,预估含税金额为28,067.49元;
1.9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第六章《应答一览表》。★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0玉溪 | 营业设备维保服务 | 项 | 1014469.000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营业设备维保服务)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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