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GE10燃机控制与保护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56024155797)
1、招标条件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GE10燃机控制与保护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E10燃机控制与保护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对GE10燃机控制与保护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投标人负责GE-10燃机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的硬件供货、软件的设计、制造、开发与测试等。
2.2工作范围:
(1)完成GE-10燃机国产控制系统的硬件开发。
(2)完成GE-10燃机国产控制系统的软件开发(画面、报警汉化,逻辑页名称汉化)。
(3)负责完成国产控制系统的软硬件测试,并出具出厂测试报告。
(4)负责交付1套GE-10燃机国产控制系统、UPS/DC/AC电源分配柜及辅机变频器。
(5)负责施工图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系统二次开发所需的全部图纸、资料,对系统的安装调试。
(6)负责现场原机柜和接线的拆除、国产控制系统机柜的安装、电缆敷设和信号接线。
(7)负责新增电缆及安装辅材的采购。
(8)负责国产控制系统的信号对点工作(包含就地设备及与DCS交互信号)投标人。
(9)负责完成国产控制系统的冷调、热调及启动调试工作。
(10)配合业主完成涉网试验。
(11)提供国产控制系统标准培训课程。
(12)提供所需技术服务。
(13)投标人应与由其它供货商供应的控制系统和设备相协调,并提供TCS侧接口软、硬件并负责相关的接口工作(包括接口设计、编制接口软件和调试等),与TCS接口的控制系统和设备主要有:分散控制系统(DCS)和全厂时钟同步系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可提供的通讯接口型式和规约,并承诺接口的型式和数量能满足与厂内现有系统的通讯的要求,满足业主对控制系统整体设计方案的要求。TCS系统与其它设备及系统之间的通讯电缆由投标人提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有汽轮机/燃气轮机的控制系统的总包供货或调试业绩,或者汽轮机/燃气轮机旧机组的控制系统改造业绩(在相关业绩的业绩表中要说明系统型号、实现功能、投产时间和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设备的供货能力、现场安装改造服务及该款燃机全生命周期的自主调试服务能力,并能提供该燃机冷热态及启动调试服务,保证调试过程中的设备安全;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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