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医院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舞钢市人民医院委托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舞钢市人民医院制水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 3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ZB-2025-1209
2、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2000.00元
5、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采购制水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证件名称、规格与投标产品一致)、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规定的对应经营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期限)。
3.3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规定的对应生产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分类)、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 18 日至2025年12月 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项目名称、附身份证)、文件费转账凭证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合成1份PDF)发送至邮箱2548918114@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回传至来信邮箱,磋商文件电子版效力与纸质版相同,请及时查收。
4.售价:300元/套,转账方式,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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