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岱李二号院(一期)项目示范区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岱李二号院(一期)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7-410104-04-01-996932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207-410104-04-01-996932,依据委托建设合同郑州盛澳玖源置业有限公司代郑州鼎建置业有限公司履行招标人职责,对金岱李二号院(一期)项目示范区精装修工程施工组织招标,郑州盛澳玖源置业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精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岱李二号院(一期)项目示范区精装修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HNDM20251210
2.3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长江东路北、七里河路西。
2.4项目建设规模:金岱李二号院(一期)项目示范区精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会所装修面积2953㎡、2#楼公区装修及车库装修面积1247.27㎡、2#楼三套样板间装修面积346.82㎡ 。
2.5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5.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4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犯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近三年没有单位行贿犯罪记录、人员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01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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