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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清泉入户、健康惠民”管道直饮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24 17:19:1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清泉入户、健康惠民”管道直饮水项目(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郑州市上街区发展规划和民生需求,现启动“清泉入户、健康惠民”管道直饮水项目建设工程,旨在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直饮水服务。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郑州市上街区“清泉入户、健康惠民”管道直饮水项目(EPC)及监理

工程概况:本项目预计为郑州市上街区学校、酒店、小区等多种业态,大约43 个单元区域布设中央水处理系统,通过铺设管网至楼栋内,安装到办公室、小区房间等部位,用户端打开水龙头即可享受净化后的高品质水质,每个区域单点设施设备用房 50-100 平方米左右,设置在公共绿化用地处,或占用地下室位置,每个单元区域直饮水系统建设内容包含安装中央水处理设备、铺设管网(ppr、304 不锈钢、管道外保温)、安装闸阀及减压阀等阀门、安装智能水表、安装终端机、搭建智慧化运维系统等。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15000.0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12885.3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60.06 万元,预备费 553.82 万元,流动资金360.77 万元,建设期利息 24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000 万元,银行贷款 12000 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2885.35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300 万元。

建设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限

一标段

郑州市上街区“清泉入户、健康惠民”管道直饮水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改造设计、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养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60日历天

二标段

郑州市上街区“清泉入户、健康惠民”管道直饮水项目监理

本项目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自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1)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设计资质:(满足①或②任意一项均可)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2)”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1.2.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2.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2监理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其中投标人拟报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

3.2.2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2.3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4.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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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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