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AHBO-F1001(03)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亳州支队涡阳、蒙城、利辛中队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2021-JWAHBO-F1001(03)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亳州支队涡阳、蒙城、利辛中队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亳州支队保障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第一标包涡阳中队32.00万元,第二标包蒙城中队32.00万元,第三标包利辛中队32.00万元。
(1) 标包(包别)划分:共分为 3个标包,分别为:第一标包为涡阳中队,第二标包为蒙城中队,第三标包为利辛中队。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 3 个标包中的任意标包进行报名和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标其中 1 个标包。已被推荐为某一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仍可参与下一标包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下一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亳州支队保障处组成询价小组,每半月一次对项目当地农贸市场或大型超市实地询价,以实地询到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各供应商以基准价进行优惠率报价。
如:农贸市场或大型超市某某产品当天询价价格为30元/斤,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优惠率为10.00%,则实际结算费用为30*(1-10.0%)=27元/斤。所报价格应包含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6、采购内容:肉类、鱼虾类、禽蛋类、蔬菜类、瓜果类、干菜类、调料类及饮料等副食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期间中标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须包食品或副食品等类似经营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6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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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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