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支公司门店专项陈列物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ZB-2025GPA035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省20支公司门店专项陈列物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XZB-2025GPA035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东二十支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0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省20支公司门店专项陈列物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省20支公司门店专项陈列物料采购项目:
1.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作书面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参照《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是指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提供《承诺函》, 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企业股东查询结果》、《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日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无下列所述不良行为记录:
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查询截图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zhzxgk/)“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以及重大的行政处罚信息(重大的行政处罚信息:参照重大违法记录执行)。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及以上内容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注:(1)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等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将同时将上述网站的现场查询结果进行截图保存或下载存档保存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查询结果依法作出有关决定。如在现场查询时发现投标人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补充证明资料进行评审。投标人未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响应。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原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原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视为投标人放弃响应。(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对其所属总公司进行以上记录查询,其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此外,招标代理机构须对查询过程全程留痕,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时间、查询人员、系统界面截图及结果页面完整信息,并将全部过程记录归入评标档案备查。所有查询结果应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可溯、结论可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核实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实施能力等进行核实或现场调查,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核实调查工作。如果调查通过,则按招标程序授予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书;如在核实、调查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5月08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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