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026年废加氢催化剂(售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6-1033)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30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026年废加氢催化剂(售卖)处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北燃”)对厂区内2026年产生的废加氢催化剂(HW50 251-016-50)进行售卖处置,需要专业的单位进行拉运处置。
2、招标范围: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共产生废加氢催化剂约176.04吨。本项目为废加氢催化剂(HW50 251-016-50)的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按招标人计划完成标的物的厂区内转运及外运输送;(2)负责协助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及相关环保备案;(3)采用符合标准的处置技术(如中和、资源化利用等)实现合规处置;(4)提供完整的处置凭证及环保监测报告。催化剂相关信息及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026年废加氢催化剂(售卖)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对应招标范围内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废物代码HW50-251-016-50处理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各标段标的物预计的年处置能力,满足本次标的物处置的预估数量;具有标的物储存能力,能够根据招标人要求全年连续接收标的物。(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可以对标的物依法合规进行拉运。(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在近年内(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投标标段标的物至少1项处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扫描件)
6、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近年内(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的情况;不存在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30日8时30分到2026年5月11日16时00分。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